一、总部企业政策
综合性总部、地区总部或职能型总部:
① 最高800万元的落户奖励;
② 最高3500万元的社会发展贡献奖励;
③ 最高3000万元的重点总部企业培育奖励;
④ 最高600万元的办公用房补贴。
——《穗府[2013]14号》
二、天河区重点企业政策
重点企业:
① 最高200万元的落户奖励;
② 最高200万元的办公用房补贴;
③ 后续每年最高200万元的社会发展贡献奖励。
——《穗天商金[2015]14号》
三、建设区域金融中心政策
① 新设立或新迁入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交易平台最高一次性奖励2500万元;
② 已设金融机构增资扩股最高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③ 其他各类补贴。
——《穗府[2013]11号》
四、金融城专属政策
在广州国际金融城购地建设自用办公用房的金融机构、金融控股集团和金融市场交易平台等,按照自用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给予 1000 元的奖励。
——《穗府办〔2013〕48号》
五、互联网金融企业政策
互联网金融企业:
① 最高1000万元的落户奖励;
② 最高100万元的业务补贴。
——《穗府办[2015]3号》
六、融资租赁业政策
① 最高500万元的落户和增资扩股奖励;
② 最高400万元的排名奖励;
③ 最高500万元的资金支持;
④ 最高200万元的融资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奖。
——《穗府办[2014]52号》
七、股权投资类企业政策
股权投资类企业最高可获15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
——《穗府办[2015]5号》
八、天河区科技创新政策
科技产业、科技金融、科技服务、两化融合、知识产权等以及获科技奖的项目最高可获80万元的奖励。
——《穗天科信字[2015]21号》
九、天河区孵化器、众创空间政策
① 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最高可获40万元的奖励;
② 开展各类相关活动最高可获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穗天科信字[2015]25号》
十、天河区移动互联网企业政策
移动互联网企业或专业服务机构最高可获100万元的租金补贴。
——《穗天科工信字〔2016〕4号》
十一、金融人才政策
金融领军人才、金融高级管理人才和金融高级专业人才最高可获10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贴,并在落户、购房、购车、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广州市市民待遇。
——《穗金融[2014]83号》
十二、天河区人才创新创业政策
① 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最高可获50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
② 杰出人才最高可获20万元的奖励;
③ 股权投资类企业管理团队最高可获300万元的奖励。
——《穗天组通字[2015]50号》
十三、天河区高端服务业政策
新上市企业、民营和中小企业、融资租赁公司、跨境电商企业、服务外包企业和楼宇业主等最高可获200万元的奖励或补贴。
——《穗天商金〔2015〕15号》
十四、天河区招商机构政策
对引进各类企业和机构并已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国内外招商中介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
——《穗天商金〔2015〕16号》
十五、天河区绿色发展政策
节能环保、绿色建筑、清洁生产、低碳园区等低碳环保类企业和项目最高可获50万元的奖励。
——《穗天发改〔2015〕92号》